刘士余口中的“铁公鸡”

2017-04-10 来源:企惠通资讯

太过“抠门”的上市公司即将面临监管层的硬措施。

4月8日上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言时,特别提到了一家上市公司“1994年上市至今没有分红”,并表示,从长期看如果上市公司不对股东分红,就是击鼓传花,无正当理由不分红极有可能是财务造假。

他口中的这家上市公司是辽宁省最大的汽车生产企业――金杯汽车(600609.SH),也是国内最大的轻型客车制造企业。但自1992年上市之后,该公司仅发布过两次分红实施公告,分别是在1992年12月(报告期为1991年)、1994年5月(报告期为1993年)。此后的20多年间,金杯汽车再未推行过分红方案。

对此,金杯汽车曾在年报中做出过解释,称希望根据监管要求分红,但由于业绩差,故而没有分红。这家汽车生产企业上市后的业绩表现的确不尽如人意,1995年、2001年、2004年、2005年、2008年、2009年均出现亏损,近几年仍未见好转。

2014年至2016年,金杯汽车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1.47亿元、46.38亿元、48.02亿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1.43亿元、3574.68万元、-2.08亿元。公司在2016年年报中阐述,金杯车辆采取了开发大客户、开展直销、促销等措施以稳定整车销量,但受轻卡车行业整体下滑、东北区域经济不振影响,报告期内整车生产2.18万辆,同比下降53.75%,销售2.32万辆,同比下降50.76%,整车实现营业收入12.66亿元,同比下降24.28%,未能完成年初董事会确定的整车产销量目标。

报告显示,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26亿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5.34亿元。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因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前,金杯汽车2015年实现盈利,但也未能抵消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大额负值-23.62亿元。该公司最近一次实现上亿规模的盈利是2010年,当期归属净利润为2.81亿元,年报显示,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72亿元,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91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也就是说,金杯汽车一直携带着20多亿的“未分配利润”窟窿,而且经营面临着整车业务运行质量低下、整车亏损等现状。这家汽车生产企业,能否结束亏损、交出稳定可观业绩,以及何时能够补上累计而来的巨大亏损是未来分红方案能否得以推行的关键。

另外,“抠门”程度堪比金杯汽车,也可称得上是“铁公鸡”的A股公司还有不少。Wind数据显示,海德股份(000567.SZ)、特力A(000025.SZ)自1995年起再未进行过分红派息,紫光学大(000526.SZ)自1996年后再未分红,中毅达(600610.SH)在1997年后的20年间都未进行利润分配。

刘士余在发言中指出,“上市公司可以基于长远发展并经股东大会决策后暂不分红,但不应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从国际经验看,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反过来讲,公司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也可能是财务数据造假、内部人控制的信号。我们有大力度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值得点赞;也有一些有能力分红却长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证监会已经在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不能放任不管,会有相应的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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