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期交所发布2024年相关费用减免通知

2024-01-08 来源:期货日报

  1月5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同日发布公告,对交割手续费等实施减免。

  上期所方面,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铜、铝、锌、铅、镍、锡、氧化铝、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纸浆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上期能源方面,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原油、铜(BC)、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郑商所方面,自2024年1月8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免收全部期货品种套保开仓、交割、仓单转让(含期转现中仓单转让)及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大商所方面,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期转现交易手续费,并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中金所方面,自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减半收取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股指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

  据了解,为积极响应国家减税降费号召,近年来期货交易所持续推出降费措施。以大商所为例,自2020年起逐步实施了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和交割(含标准仓单期转现)手续费免收的措施;2022年进一步免收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同时将标准仓单期转现手续费免收业务范畴进一步扩大至全口径的期转现业务;2023年延续实施交割、期转现、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和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4项业务的手续费免收措施。2020―2023年,上述各项措施累计为实体企业降费超2亿元。今年,大商所在以往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了“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优惠政策,预计2024年全年整体降费金额超1亿元,将有助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参与。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面向实体经济,创新紧跟市场需求”的发展理念,关切实体产业需求,多措并举为企业参与期货市场提供支持与便利,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不断推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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