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2009-02-23 来源:企惠通资讯

 

  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工商联),也称黑龙江省总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省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黑龙江省工商联成立于1953年。50多年来,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在全国工商联的指导下,继承和发扬工商联紧跟中国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光荣传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风雨同舟,团结奋斗,带领全省老一辈工商业者和新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加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为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3年黑龙江省工商联成立之初,正值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会员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加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行列,捐献了几十架战斗机、数十门大炮等军需物资,做出了突出贡献,体现了广大会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党和政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恢复国民经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全省工商联组织认真宣传贯彻党对工商业的政策,动员广大会员踊跃认购经济建设公债,支援国家建设,鼓励和支持工商业者立足本企业本岗位,搞好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经营。特别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全省各级工商联认真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学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团结教育私营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取得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广大工商业者的座右铭。在“文化革命”的十年浩劫中,工商联组织被停止活动,大批成员被批斗,但广大会员在艰难的处境中,始终没有动摇对党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1989年的政治风波,工商联组织及广大会员一如既往,旗帜鲜明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反对动乱、暴乱。受到了全国工商联、省委、省政府的表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了各项政策,工商联组织得到恢复和发展,开创了工商联工作的新时期。广大老会员怀着强烈的报国热情和奉献精神,发扬“老牛明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的革命精神,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与民主建国会密切合作,开展了经济咨询服务和工商专业培训,支援边远、贫穷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省各级工商联先后组织700多名会员面向社会开展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使接受咨询的企业获经济效益1200余万元。面向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先后派出38批156人次,对58个企业96个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为振兴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响应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号召,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与部队联合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40多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1169人。工商联组织恢复初期,正值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广大会员发挥懂经营善管理的优势,从1979年起陆续兴办企业,积极安置待业青年,为国家分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为四化建设做贡献。截止1985年统计,全省工商联和民建成员共有432人自办、合办、协办企业334个,安置待业青年13344人,投资总额635万元,盈利2984万元,向国家交纳税金1500万元。五十多年来,老一辈工商业者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与党同心同德的政治立场和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优秀品质,是工商联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值得新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继承和发扬光大。

  1991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了《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发【1991】15号文件),文件阐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形势,赋予了工商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使命,并明确指出,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助手,能够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从而为新时期工商联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全国工商联的指导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省工商联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与发展。目前,全省各级工商联会员总数已发展到35579个,其中企业会员13244个,团体会员402个,个人会员21609个,全省现已建工商联省级组织1个,市(地)级组织13个,县(区)级组织132个,基层组织491个,行业(同业)组织128个,形成了较完整的工商联组织网络。

  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这个主题,积极建言献策,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联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近年来,由于各级工商联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实际,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全省共提出提案、议案2000余件,所提建议普遍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联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同时,工商联各级组织非常重视做好代表人士的推荐工作,把拥护党的领导、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企业信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爱国、敬业、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向各级人大和政协举荐,共举荐各级人大代表720名、政协委员2171名。他们为全省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全省各级工商联参加人大、政协的代表和委员提出提案和议案达4865件。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舞台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全省各级工商联十分重视发挥商会职能,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服务立会、服务兴会,不断拓宽服务范围。省工商联共组织48家会员企业参加我国“首届民营企业交易会”,签订协议29项。2000年6月,省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家赴俄罗斯进行经贸考察,并举办中俄企业家对接洽谈会,为民营企业家走出国门,开辟国际市场做了有益的尝试。2001年9月,又组织30名民营企业家出席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交流了思想,开阔了眼界,广交了朋友,促进了相互间的经贸合作。2005年8月,由国家农业部、全国工商联和黑龙江省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暨对俄经贸洽谈会在牡丹江市举办。省工商联承担了组织和接待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本省13个市(地)工商联前来参加洽谈会的会员企业的任务。共组织5000多人参会,圆满地完成了任务。2006年7月,由全国工商联主办,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联协办,在加格达齐市举办了全国地区工商联联席会暨经贸合作恳谈会。全国13个省(市)32个地市共138名工商联领导和企业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联及会员企业抓住时机,积极开展经贸活动,与到会客商签订了经贸协议5项,投资金额达1.4亿元人民币,并与海口、南昌、石家庄、秦皇岛、赤峰等五城市工商联签订协议,建立了友好商会关系。2008年1月,由省工商联主办,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协办的“龙、港、台商会合作与发展恳谈会”在哈尔滨举行。恳谈会邀请了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台湾省商业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新华集团等商会领导及龙、港、台三地商会企业代表近百人参加会议。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洪袁舒与港台商会领导进行了友好洽谈,并代表黑龙江省工商联分别与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台湾省商业会签订了“友好商会协议”。三地商会企业家还就传媒文化、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旅游业、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对接和洽谈。2004年至2008年,齐齐哈尔市工商联协助市政府连续举办了五届中国(齐齐哈尔)国际小商品交易会,成效显著。国外客商先后有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蒙古、约旦、澳大利亚和香港、台湾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户企业的300多名来宾参加,国内有广东、上海、北京、浙江等10多个省市的500多家小商品生产厂家及本地周边县(市)区300多家小商品经销商参加交易。累计贸易额在10多亿元人民币,签订贸易合同56份,协议金额近10亿元人民币。从1990年开始,每年一届的“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到2008年已经举办了19届,省工商联作为历届筹委会的组成单位之一,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民间商会作用,积极邀请和接待国内外企业和工商社团参加洽谈会,为洽谈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连续多次被评为洽谈会先进单位,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和奖励。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省及各市、县工商联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法国、德国、捷克、泰国、马来西亚、朝鲜、澳大利亚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和友好往来。目前,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同国内外工商社团及商会组织建立友好商会326个,其中国内271个,海外55个。

  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在经济活动中,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维权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等各项服务工作。一是在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的同时,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参与国土绿化工程。二是进一步引导会员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目前,全省有1540户民营企业参与1860家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共投入资金16亿元,盘活资产22亿元,年创利税2.1亿元,培训职工5万余人,安置国企下岗职工1.6万人。三是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积极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全省参加“扶贫帮困结对子”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家1444人,帮扶贫困户2973户。在经济活动的实践中,同时促进了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切实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按照“三个结合”的要求发展自己的事业,即把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开展多种活动引导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1994年由全国著名的十名民营企业家倡导发起的光彩事业,是一项得到党中央高度赞扬,深受全国人民欢迎的公益事业。黑龙江省的光彩事业是1995年开展的,至今已走过了13年历程。十几年来,全省光彩事业在中国光彩会的指导下,始终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经过各级统战部门、工商联组织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参与,为推动黑龙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全省投身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达1.9万余人,实施项目132O个,其中有12个项目被批准为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累计到位投资53亿元,为贫困地区培训各类人员25.3万人次,光彩事业项目安排35万人就业,使23.3万人脱贫;捐建了7O所光彩希望中小学校,资助贫困学生2万多人,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近4.9亿多元;在抗击“非典”斗争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共捐款物2015万元;在98抗洪救灾中共捐款物5200多万元;在2008年抗震救灾中共捐款物14278万元。在这十几年中,有十多位企业家因在光彩事业、扶贫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被省工商联推荐给有关部门,获得了多项荣誉。如:有7位企业家荣获中国光彩会颁发的“光彩事业奖章”、6位企业家荣获“全省十大扶贫状元”称号、1位企业家被授予省扶贫贡献奖,3位企业家获国家绿化贡献奖等等。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和大庆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还分别获得了中国光彩会颁发的“光彩事业组织奖”。在98抗洪救灾中,全省共有22个工商联会员企业和51名企业家分别被中央统战部、省委、省政府及省工商联授予抗洪抢险先进集体、标兵和模范称号。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各市、县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工商联机关,在积极开展会务工作,抓好会员组织建设的现时,十分重视工商联机关的自身建设。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各个时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做好工商联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开展“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会员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机关作风发生了显著变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贡献,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已蔚然成风。经机关全体同志努力,省工商联已连续二年被评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00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许多市县工商联也跨入精神文明单位的先进行列。

  自1953年省工商联成立以来,已经召开了九届会员代表大会。历任省工商联主席(主任委员、会长)的有刘佩芝、郭守昌、麻新泉、王范、吴鼎和、欧阳吟、洪袁舒。咨询电话:0451-82292992 传真:0451-82302855

(责任编辑: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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